法律英語中的拉丁單詞
① 法律英語,縮寫是什麼意思CLR NSWLR和 QD R
找了一下資料,應該是這樣的,貼出來共享。
Biles v. Caesar──判例名稱。Biles和Caesar是訴訟當事人的姓名(民事訴訟一般原告姓名在前);字母 v.系拉丁語Versus的縮寫,意思是(訴訟中)...訴...(的案件)。
〔1957〕1 W.L.R.156;101 S.J.108;〔1957〕1 ALL E.R.151;──指刊載這個判例的判例法文獻。〔1957〕1 W.L.R.156 指該判例刊載在1957年《判例匯編周報》( Weekly Law Reports,縮寫為W.L.R.)的合訂本第一卷第156頁起;101 S.J.108 指該判例刊載在《初級律師雜志》(Solicitors' Journal,縮寫為S.J.)第101卷第108頁起;
〔1957〕1 ALL E. R. 151 —指該判例刊載在《全英判例匯編大全》( All England Law Reports,縮寫為ALL E.R.) 1957年合訂本第一卷第151頁起;
〔101 S.J.141;21 Conv.169〕──指有關該判例的評論文章的參見。在《初級律師雜志》(S.J.)第101卷第141頁起和《轉讓事務律師雜志》( Conveyancer,縮寫為Conv.)第21卷第169頁起是有關評論文章。
C.A.──指這是一個上訴法院(Court of Appeal,縮寫為C.A.)的判例。
Digested,57/1943;──指有關該判例的摘要可在《現行法律年鑒》1957年卷第1943條查到。
Followed,59/1834; Applied,68/2181;69/2037;──指該判例曾被法官援引或適用過三次。讀者可在《現行法律年鑒》1959年卷第1834條、1968 年卷第 2181條和1969年卷第2037條找到有關的記載。
參考: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_Detail.asp?ArticleId=40666
② 法律英語中sitting en banc是什麼意思
en banc全體法官的意思。一些爭議大的案件、疑難案件,或者比如陪審團內部意見分歧太大的案件,就需要法院的全體法官都聽取這個案件。
這是維基網路的解釋
En banc, in banc, in banco or in bank is a French term (meaning "on a bench") used to refer to the hearing of a legal case where all judges of a court will hear the case (an entire "bench"), rather than a panel of them. It is often used for unusually complex cases or cases considered of unusual significance. Appellate courts in the United States sometimes grant rehearing en banc to reconsider a decision of a panel of the court (a panel generally consisting of only three judges) where the case concerns a matter of exceptional public importance or the panel's decision appears to conflict with a prior decision of the court. In rarer instances, an appellate court will order hearing en banc as an initial matter, instead of the panel hearing it first.
這個是answers.com(類似網路知道)的解釋
Full bench. Refers to a session where the entire membership of the court will participate in the decision rather than the regular quorum. In other countries, it is common for a court to have more members than are usually necessary to hear an appeal. In the United States, the Circuit Courts of Appeal usually sit in panels of judges but for important cases may expand the bench to a larger number, when the judges are said to be sitting en banc. Similarly, only one of the judges of the U.S. Tax Court will typically hear and decide on a tax controversy. However, when the issues involved are unusually novel or of wide impact, the case will be heard and decided by the full court sitting en banc.
Read more: http://www.answers.com/topic/en-banc#ixzz1IxBncdQ7
③ 法律英語中 Plaintiff– Cross–Appellant 是什麼意思
Plaintiff
n. 原告
– Cross–
vt. 雜交;渡過;使相交
Appellant
n. 上訴人
④ 法律英語詞彙為什麼有很多拉丁語等其他語種
樓上說復的算不得原因,也不是事制實。
拉丁語是繼承自古羅馬文明的遺產。古羅馬人創造輝煌文明的時代,日耳曼人還在刀耕火種,茹毛飲血呢。羅馬滅亡後,日耳曼人拾起了羅馬人的文明而已。
歐洲先進的科學文化長久以來是以拉丁語傳承的。就像日本文化傳承的是漢文化。日本人離開了來自漢語的詞彙也基本上說不了話了,你看日文,有幾句話離得開漢字呢?這情況十分接近。
如今現在有文化的人必然是懂文言文,成語之類的,學電腦的人也必然懂不少外文詞一樣(因為這方面從基礎的東西到先進的東西都是外國人搞的)。
曾經歐洲所謂有文化,就是能讀拉丁語的聖經。不光是聖經,牛頓出版個數學原理尚且要用拉丁語,法律之類更不用說。西方醫學,生物學,少不得基礎的古代傳承都是拉丁語或希臘語。
拉丁語恐怕永遠不會真正死亡。
⑤ 關於法律的英語單詞
法律英語單詞
Ab initio
從開始 形容事件由開始時的狀態,例如合約從開始便已經無效,稱為「The contract was void ab initio」。
Accused
被告 Accused通常指刑事案件的被告,民事訴訟的被告稱為Defendant;而申索案件中的被索償的一方稱為Respondent(答辯人)。
Acquittal
罪名不成立 刑事案件經審訊後,被告罪名不成立被釋放,稱為「The accused is acquitted」。Acquittal是名詞。
Adjourn
休庭,押後 法庭在聆訊途中暫時休庭30分鍾,稱為「adjourned for 30 minutes」。如要將聆訊押後再排期重審,稱為「adjourned to a date to be fixed」。
Affidavit
誓章 以宗教儀式發誓後簽署的書面證供稱為Affidavit,而以真誠發誓所簽署的證供稱為Affirmation,兩者的格式用詞有些分別,但主要作用相同。
Allegation
聲稱 訴訟陳詞中未經證實的聲言,例如:The Plaintiff alleged that his loss was e to the Defendant』s breach of contract,原告聲稱他的損失是被告違約所引致。Allegation是名詞。
Assault
毆打,侵犯 以武力侵犯他人的行為,稱為Assault,一般性質的毆打,稱為「Common Assault」;嚴重者稱為Aggravated Assault;未經許可觸摸他人身體,可以被控非禮,稱為Indecent Assault。
As is
現狀 「As is」常用於物業買賣的合約中,指物業的現狀。「The property is and will be sold on an 「as is」 basis …」即物業將會以其現狀出售。
Bail
保釋 刑事案中的疑犯或被告,可以暫時被釋放。保釋可以是有條件的,也可以是無條件的。保釋的條件包括繳交指定金額的保釋金、提供人事擔保及定時向警署報到等。
Balance of Probabilities
可能性較高者 這是民事案件中舉證的標准,法庭對原告和被告所提出的證據,認為那一方的可信性較高,便會判處該方勝訴。相對刑事案而言,民事案中敗訴的後果一般都只是經濟利益,所以法庭對舉證的要求,相對也較刑事案為低。
Beyond reasonable doubt無合理疑點 這是刑事案件中舉證的標准,控方向法庭提出的證據,必須是在合理的情況下並無疑點,法庭才會判處被告有罪。刑事罪的後果對被告而言,較為嚴重,舉證標準的要求也因此而較民事案嚴格,如果法庭認為證據有任何疑點,都會將疑點的利益「benefit of doubt」歸於被告。
Binding
有約束力的 「binding」通常的解釋是連結一起,但法律上則多用作有約束力的,例如:This provisional agreement is a binding contract。這份臨時協議是有法律約束力的。
Body Corporation
法人團體 經法律程序而產生具有與自然人相同法律地位的組織,例如:根據公司條例注冊成立的有限公司Limited Company,可以擁有資產,可以向外借貸,可以提出控訴,也可以被申索。法人團體沒有自然的死亡因素,所以必須經法律程序才可以將它消除。
Burden of Proof舉證責任 無論是刑事或民事案件,提出控訴的一方,都負有舉證的責任,即是向法庭提出證據,支持控訴和申索的事由。雖然在一般的情況下,向法庭舉證是主控和原告的責任,但如果被告在刑事案中被法庭判罪之後,再被受害人以民事追討賠償,則在有關的民事訴訟中,如果被告否認他對受害人的損失需要負上賠償的責任,被告便有責任向法庭舉證,支持他的抗辯。
Cause of Action訴訟理由 提出訴訟,必須要有合理的事實根據,缺乏合理的訴訟理由,對方不但可以向法庭請求剔除有關的訴訟,同時可以要求賠償浪費了的律師費及其它費用。
Caution
警誡詞 執法人員(警察及海關人員等)在拘捕疑犯時,提醒疑犯保持緘默的權利的警告說話。執法人員在沒有給予疑犯警誡詞的情況下所錄取的供詞,可能不會被法庭接納為有效的證供。
Certified Copy
核證副本 指經律師或其它合資格人士核證的文件副本,核證副本都有核證人的簽署和核證日期,以確認該副本進行了核證,除特別聲明必須用文件正本的情況外,核證副本一般都視為有效的文件。
Chamber
辦公室 訴訟律師和法官的辦公室,稱為「Chamber」。訴訟程序中有部份的聆訊是在法官的辦公室中進行的,稱為內庭聆訊」hearing in chambers」,內庭聆訊只准許當事人及其法律代表出席。
Charge
收費,控罪,抵押,押記 Charge可以是名詞,也可以是動詞,它包含了多個不同的解釋:
1. 是提供服務的收費,例:Legal Charge 律師收費;
2. 是刑事控罪,例:This case has more than one charge 這案件包含多於一項的控罪;
3. 是借貸的抵押,例:The company charged its property for the loan 這間公司以其物業作為借款的抵押;
4. 是對法定債務人的物業的押記,用以償還有關的法定債務。
Claim
申索 民事訴訟的傳票中,原告須要將其向被告申索的事由詳細列明,稱為Statement of Claim 或Particulars of Claim。
Concurrent Sentence
合並判決 刑事案中的被告犯了兩項或以上的罪名同時成立,但各項罪名的判刑同時執行,例如第一項罪的判刑是一年監禁,而第二項罪的判刑是監禁兩年,兩項罪合並判決,被告只需要被服刑兩年。
Consecutive Sentence
連續判決 刑事案中的被告所犯的不同罪行,是以連續判決執行,則被告需要分別服刑,例如一項罪被判了兩年,另一項罪則被判了三年,被告便需要連續服刑五年,才會被釋放。
Consideration
約因 合約是訂約方自願建立的法律關系,是一方以有價值的代價或者承諾以換取對方的承諾或代價,這些合約中的承諾或代價稱為約因,缺乏有效的約因,合約便不能成立。
Contempt of Court
藐視法庭 是一種嚴重的罪行,可以被判罰款或監禁。藐視法庭包括不遵守法庭命令、違反對法庭作出的承諾,妨礙司法公正等行為。
Contributory Negligence
分擔疏忽 意外中的傷者對意外的造成及他自己的受傷程度,需要分擔部份疏忽的責任,他所獲得的賠償額也會相對地減少。
Copyright
版權 是作者對他所創作的作品的發表、翻印、復制等專有權利,版權在作品完成後便自動產生及受法律保護,毋須經過任何注冊程序,但必須為原創作品才擁有版權。
Counterclaim
反申索 在民事訴訟中,被告對原告作出申索,而該申索的事實和理據與原告的申索是有關連的,反申索是一項獨立的申索,所以原告必須對反申索作出適當的響應,例如進行抗辯等。
Custody
保管,監護,拘留 一般而言,Custody這個名詞是指對對象的保管或擁有,但在家事法中,Custody of Children 是指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而在刑事案件中,則指對被告的拘留。
Decree
法庭判令 法庭聆訊後所作出的判令,可以分成暫時性判令「decree nisi」 和永久性判令 「decree absolute」,常見於離婚呈請的程序。一般而言,法庭頒出decree nisi後,在指定的期限過後,除非收到反對,否則都會頒出永久判令。
Deed
契約 是一種特別的合約,須要經過當事人簽署、蓋章並送交對方才算有效,契約上的蓋章在法律上被視為一種有效的約因。
Defamation
誹謗 非法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口頭的毀謗和以書面的永久形式誹謗都可以構成民事索償的理據或者刑事罪行。
Defence
抗辯 刑事或民事案件中的被告,否認有關的指控或申索,同時提出反對的支持事實。
Dependant
受養人 是指某人的某些家庭成員,需要依靠這個人提供的經濟來支持生活,如果這個人因意外死亡,他的受養人因而遭受損失,是有權追究責任,要求賠償有關的損失。
Disclaimer
棄權,否認 是指某人願意放棄法律上的某項權益,如果這項權益是以書面確認,則這份文件稱為Disclaimer。此外,也可以是指對某個聲稱或指控作出否認的行為。
Discovery of documents
披露文件 在民事訴訟的程序中,原告和被告都需要向法庭及對方披露其所持有關於該案件的所有文件,基於公平、公開和公正的法律原則,是「所有與案有關的文件」都需要披露,而不是只披露對自己有利的文件。
Distraint
封租 租客拖欠租金,業主可以根據租約條文向法庭請求封租令,將租客留在物業中的物品充公拍賣,償還所拖欠的租金和封租的費用。
Domicile
居藉 是一個人定居的地方,[居藉]與[居所]不同,每一個人只可以有一個居藉,但卻可以多於一個居所,居藉可以是以出生地為居藉,也可以自行選擇移居的居藉,也可以是法律界定的居藉,一個人的法律地位受其居藉影響。
Estoppel
不可反言 是「Stop」的意思,法律上不容許否認經已作出的行為,或者不容許引申某項違反公平原則的爭辯。
Ex Parte
單方 在公平的原則下,訴訟的程序一般都是以雙方「Inter Parte」形式進行,即是與訟雙方同時有機會向法庭作出申辯。但在某些特殊的情況下,例如對申請人有人身或財物安全的迫脅,或者不讓對方有機會毀滅證據等,是可以容許以單方形式進行。例如以單方傳票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對方將子女擅自攜離香港
⑥ 法律英語詞彙為什麼有很多拉丁語等其他語種
英語詞彙具有「世界性詞彙」(cosmopolitanvocabulary)的特點,這主要表現在其演變過程中大量借鑒、使用了其它語言詞彙。
作為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這兩大法系中的一支,羅馬法及後來的法國法律對整個世界法學的繁榮興旺功不可沒,因此法律英語大量引入了拉丁語和法語詞彙。比如說拉丁語,從公元597年傳入英國,自此便大量滲入英語,但主要是法學等專業領域仍在使用。
這一用法更多的是歷史因素使然,而不僅是語言學技巧問題。
⑦ 法律英語翻譯
法律英語翻譯為law.
law
n. 法律;規律;法治;法學;訴訟;司內法界
片語短語:
criminal law 刑法
law enforcement 法律的實容施
rule of law 法治;法律規則
civil law 民法
contract law 合同法
in law 在法律上;依法
international law 國際法;國際公法
common law 習慣法;不成文法
administrative law 行政法
例句:
1.We argued with them about the new law.
我們同他們辯論那項新法律。
2.Every citizen may claim the protection of the law.
每個公民都可以要求受到法律的保護。
3.We shall need all the votes we can get to push the new law through.
我們需要我們所能得到的所有選票,才好使新的法律得以通過。
⑧ 什麼是法律英語
所謂的法律英語說的通俗一點就是法律方向的英語,涉及面最廣的都是法律知識、條文。就如同英語又分為商務英語,旅遊英語等等。
法律英語(Legal English),在英語國家中被稱為Legal Language或Language of theLaw,即法律語言,在英語中指表述法律科學概念以及訴訟或非訴訟法律事務時所用的語種或某一語種的部分用語。從此概念可以看出,法律英語所使用的語言不僅是英語本身,還包括其它語種,如法語、拉丁文等。
學好法律英語需要需要學會一些基本的詞彙,筆者此處描繪的是關於一些基本的法律詞彙,他們分別在法律英語中充當主語、謂語及賓語的比重很高,需要在本系列的經驗中首先描述。
關於主語,由於筆者擅長的是經濟法,在經濟法中常見的主語有這些主語。買主the buyer 賣主 the seller 以及第三方,the third party這里需要注意的是party不是派對的意思,是第三方的意思。
關於謂語,在法律英語中謂語比較多,就用delivered來描述,這個詞是交付的意思,什麼warrant保證與claim聲稱都不如他,在以後的考試中很經常見到,當然筆者此處描繪的不僅是如何學習英語,更為大家描繪如何在以後的應試中有更好的籌碼。
關於法律賓語中需要注意的是什麼筆者認為就是權利與義務了,因此需要注意的便是right和obligation。法律中最常見的賓語,權利與義務。
⑨ 法律英語中的injunctive relieve到底是什麼
你說的是injunctive relief吧?
這就是我們外國電影香港電影里常看到的禁制救濟,也就回是禁制令,常見於答英美法系國家的訴訟程序中,是一種equitable remedy,一般都是common law不能提供足夠補救方法的情況下,會嘗試是否有equitable relief。
簡單來說就是通過法庭命令的形式實施的司法救濟措施,是指法庭命令當事人做,或者不得做某一個特定的行為,以避免司法不公或者解決貨幣賠償無法彌補的損害。
違反禁制令的行為通常可能被判定為藐視法庭的刑事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