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四六級入刑案例
A. 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如果違規了,監考老師會讓你知道嗎
100%不會,相信我
B. 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將於12月19日舉行,入刑嗎
額額,認真考試吧,我也參加了,今年。
C. 英語四級作弊入刑嗎
英語四級考試作弊屬於犯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
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因此英語四級考試屬於「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在四級考試中作弊觸犯了刑法,應當受刑罰處罰。
(3)英語四六級入刑案例擴展閱讀:
《刑法修正案九》不僅規定考試作弊行為本身要受到刑罰處罰,還將組織作弊、幫助作弊的行為入刑,這意味著只要為作弊者提供幫助,都將構成犯罪,並且對此類犯罪行為最高可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懲罰力度明顯提升。
對於在作弊手段中常見的替考行為,在現行刑法中沒有明確的法律條文可以依照並定罪量刑,長期以來處罰偏輕。
根據刑法修正案的規定:「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即替考中的替考人和被替考人均構成犯罪,都要受到刑罰處罰。而受到刑事處罰的人也會遭受開除公職或解除勞動合同等行政、民事活動領域中的不利後果。
D. CET-4/6英語四六級
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口語考試(College English Test-Spoken English
Test, 簡稱CET-SET)是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的一個組成部分。以下為CET-SET的相關信息。
CET-SET考核的能力范圍及評分標准
CET-SET主要考核學生英語口頭表達能力,其中包括:就一般性話題進行比較流利的會話能力;表達個人意見、情感、觀點等的能力;陳述事實、理由和描述事件的能力。評分依據以下標准:
1.准確性:指考生語音、語調以及所使用的語法和詞彙的准確程
度;
2.語言范圍: 指考生使用的詞彙和語法結構的復雜程度和范圍;
3.話語的長短:指考生對整個考試中的交際所作的貢獻、講話的
多少;
4.連貫性:指考生有能力進行較長時間的、語言連貫的發言;
5.靈活性:指考生應付不同情景和話題的能力;
6.適切性:指考生根據不同場合選用適當確切的語言的能力。
考試日期:
2012年12月比較特殊,為第四個星期六,22日。
2013年考試時間為:通常情況下為每年6月份、12月份的第三個星期六。
2013年12月考試時間是2013年12月14日。
2014年6月考試時間是2014年6月14日。
2014年12月考試時間為2014年12月20日
2015年6月考試時間為2015年6月13日
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的原始分數在經過加權、等值處理後,參照常模轉換為均值為500、標准差為70的常模正態分數。同時,四、六級考試不設及格線,考試合格證書改為成績報告單。
四、六級考試單項分的報道分為四個部分,這四個部分以及各部分所佔的分值比例分別為:
英語四級各檔的分數分布是:聽力(35%)249分、閱讀(35%)249分、綜合(10%)70分、寫作和翻譯(20%)142分。
E. 急求: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的違紀處理規定以及處理違紀的程序等等一系列。
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
第五條 考生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要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考試違紀:
(一)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
(三)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繼續答題的;
(四)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手勢的;
(五)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影響其他考場秩序的行為的;
(六)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七)將試卷、答案(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
(八)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
(九)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第六條 考生違背考試公平、公正原則,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
(一)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
(二)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
(三)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案或者強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四)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六)故意銷毀試卷、答案或者考試材料的;
(七)在答案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八)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案、草稿紙的;
(九)其他作弊行為。
第七條 教育考試機構、考試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或者在考試結束後發現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相關的考生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
(一)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的;
(二)評卷過程中被發現同一科目同一考場有兩份以上(含兩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三)考場紀律混亂、考試秩序失控,出現大面積考試作弊現象的;
(四)考試工作人員協助實施作弊行為,事後查實的;
(五)其他應認定為作弊的行為。
第八條 考生及其他人員應當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擾亂考場及考試工作場所秩序的行為:
(一)故意擾亂考點、考場、評卷場所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
(二)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
(三)威脅、侮辱、誹謗、誣陷考試工作人員或其他考生;
(四)其他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為。
第九條 考生有第五條所列考試違紀行為之一的,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違規行為認定與處理程序
第十八條 考試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發現考生實施本辦法第五條、第六條所列考試違紀、作弊行為的,應當及時予以糾正並如實記錄;對考生用於作弊的材料、工具等,應予暫扣。
考生違規記錄作為認定考生違規事實的依據,應當由兩名以上(含兩名)監考員或者考場巡視員、督考員簽字確認。
考試工作人員應當向違紀考生告知違規記錄的內容,對暫扣的考生物品應填寫收據。
第十九條 教育考試機構發現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所列行為的,應當由兩名以上(含兩名)工作人員進行事實調查,收集、保存相應的證據材料,並在調查事實和證據的基礎上,對所涉及考生的違規行為進行認定。
第二十條 考點匯總考生違規記錄,匯總情況經考點主考簽字認定後,報送上級教育考試機構依據本辦法的規定進行處理。
F. 英語四級作弊入刑嗎
「英語4級作弊,來情節嚴重者自會被開除學籍」的意思其實跟一般的考試一樣,就是說四級考試如果作弊情節嚴重會被學校開除學籍。「情節嚴重」的意思要看各個學校的校規了,一般來說是指:1由他人代考貨代替他人考試;2使用通訊工具作弊;3組織作弊;4塗改他人試卷占為己有等等。樓主可以看看自己學校校規的相關部分。要知道拿回了證據,但是學校是不是會以「通訊工具作弊」來論處,你可以去學校教務處問,也可以找輔導員咨詢,這個時候千萬不要因為好面子不好意思而不去問,不然會失去一些關鍵的機會。一般來說監考老師要把舞弊證物,作廢試卷和作弊情況材料同時交給教務處才可以認定作弊行為。但是監考老師可能已經能用拍照等方式當場把證據記錄下來了,並且讓你拿回證據;也可能證據上交教務處後通過拍照等方式存檔後把證據還給你了。但是這兩種情況不妨礙認定作弊。而且只要不構成犯罪行為,證據的合法所有權在樓主手上,就算記錄完認定作弊後通訊工具也肯定要還給樓主的。樓主需要仔細看校規,也一定要去找輔導員和教務處的人。最起碼輔導員可以幫你分析情況並找補救措施,他的閱歷也許(還有人脈)也多少可以幫到你。
G. 英語四、六級考試作弊被抓後果是什麼
你可以永遠不用為四六級考試擔憂了...
哥們,學外語,最重要的是有興趣,老對著書本你肯定犯困,看雙語字幕電影學最實在了
給你幾個理由
第一,老外編劇寫的台詞,每個字都精確斟酌,保證語法語意通暢,要想學好外語,首先得保證學習資料的質量,總是拿半桶水的國人同胞自己寫的那些蹩腳英文,你將永遠只會說中國味的外語
第二,老外專業配音演員的口音,保證純正地道,切音調,語速,語氣變化豐富,適合模仿,便於訓練聽力,想想看,老外的吵架你都能輕松聽懂,還在乎國人配音的慢速磁帶么
第三,老老實實一句句抄寫台詞,即可以加強記憶,也能鍛煉英文書法,還可以訓練速記
第四,摘抄下來的台詞,勤勤懇懇的每天抽時間背記,可以嘗試結合影片情節記憶,效果相當好,要知道,你在記的正是老外每天在說的話,就好像我們生活在真實的國外環境當中一樣
第五,常找人操練英文,網路HI或MSN都有,即便只有文字交流的機會,也要珍惜,頂多邊打字邊動嘴巴
第六,有問題多上網查詢,那裡有很多答案,總有一個你會滿意
做到以上的,你完全可以不用聽老師講課也能考優秀了
我是個干苦力活的,沒念過書,為了改變自己悲慘的現狀,我也在刻苦練英文,用的就是這個方法,別瞎浪費錢買這買那,但最好帶個MP5
考試過關最好的辦法,把每個詞,每個句子,每篇文章都能看懂....
H. 買賣英語四六級證 各犯什麼法 分別怎麼處罰
你想買賣答案啊,逮到應該判不多吧,現在到處都賣這個
暈死,你買的證?你還想買真的?你弄的我有點糊塗,您干嗎要這么做?
I. 英語四六級考試作弊違不違法
你試試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