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四六級證書丟失怎麼補辦
發布時間: 2021-01-08 20:11:28
⑴ 英語四六級口語證書丟了,可以補辦嗎去哪裡,怎麼補
四、六級英語考試口語證書是否可以補辦?如何補辦?
答:四、六級英語英語口語合格證書或成績單遺失後不能補發,只能補發成績證明。
2002年1月以前參加考試的,不再補發成績證明。
2002年1月至2005年1月之間參加考試的,原則上不再補辦成績證明;
2005年6月以後參加考試的,成績證明補發辦法:
考試後兩年內,凡因成績單遺失而需補發成績證明的考生,須憑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證明(含參加考試時間、考試級別、准考證號、成績並加蓋公章)和身份證復印件,向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提出申請。經核實後,補發由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統一印製的「CET考試成績證明」。如考委會辦公室審核後,確定不能補發成績證明,將回函說明。
受理時間:每年集中辦理2次。
第一次:3月15日至6月15日。
第二次:9月15日至12月15日。
其他時間不予受理。
辦理方式:申請者必須通過郵局(考委會辦公室現場不受理)將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證明和身份證復印件以及申請者的姓名及詳細通訊地址用掛號件郵寄至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具體方式見9月中旬考委會網站上的通知)。
考委會辦公室辦理後用掛號件將「CET考試成績證明」郵寄至申請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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