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四六級的統稱
A. 大學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都需要英語四級證書么
只是部分學校需要而已
國家英語四級考試制度始於1986年,教育及考試主管部門並未附帶四級考試證書與學位證書「掛鉤」的要求。而1980年頒布的《學位條例》,因為當時還沒有設立英語四級考試制度,也就不存在要求二者掛鉤的問題。
除北大、清華等少數高校外,全國絕大多數高校都選擇了將畢業證、學位證和英語四級證書掛鉤的辦法。此後,學生與學校之間的糾紛,逐步凸顯其中的矛盾。
大學畢業證書,亦稱「文憑」。畢業生所取得的一種學歷憑證。它表明持證者在某一級學校系統地學習過一定的科學文化知識,是選拔幹部和評定職務的重要依據。高等學校的畢業證書由國家教育委員會統一制發。
學位證書,又稱學位證,是為了證明學生專業知識和技術水平而授予的證書,在我國學位證授予資格單位為通過教育部認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學研究機構。
目前我國學位分為三類: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博士學位。其中,學士學位里還包括第二學士學位,統稱學士學位。
學位證書發證原則:
學位中心按照公正、誠信、准確、自願」的原則開展以上三項認證工作。申請人只需按要求提供相應的認證材料,並交納相應費用,即可獲得學位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報告內容包括「證書持有人的自然信息」、「證書頒發機構的合法性」及「證書內容是否屬實」等信息。認證報告由特製的加密防偽紙張列印,加蓋學位中心認證專用印章,並可在網上進行在線驗證。
學位證是在所有成績的及格的基礎上,有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國大部分學校都會要求學分績點達到2.0(通常即加權平均分為70分)以上才能被授予學士學位,否則只能拿到畢業證。有些學校有特別要求,比如若出現考試作弊的行為,畢業時只能拿到畢業證,不能授予學士學位。
目前我國大學的學位證書已不與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掛鉤。若干年前很多學校要求學生在校期間必須通過大學英語四級考試,否則畢業時拿不到學位證書,但該限制已經在最近幾年中陸續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