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四級口語計算機評分
① 大學英語四級口語考試等級評定C+算合格了嗎有證書嗎
大學英語四級口語考試等級評定C+算合格,有證書。
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口語考試(版 CET Spoken English Test ,簡稱 CET-SET ),是用權於測量我國大學生運用英語進行口頭交際的能力的英語考試。
一年兩次,分別在5 月和 11 月。成績查詢時間,分別為每年的八月和二月的中下旬,與筆試成績一同公布。
考試總分為 15 分,分為 A 、 B 、 C 和 D 四個等級。C 等以上者將獲得由教育部高教司頒發的注有 CET Spoken English Test 成績等級的CET證書
等級標准
編輯
A+ 14.5-15分
A 13.5-14.4分
能用英語就熟悉的題材進行口頭交際,基本上沒有困難。
B+ 12.5-13.4 分
B 11-12.4 分
能用英語就熟悉的題材進行口頭交際,雖有些困難,但不影響交際。
C+ 9.5-10.9 分
C 8-9.4 分
能用英語就熟悉的題材進行簡單的口頭交際。
D7.9 分以下
尚不具有英語口頭交際能力。
② 英語四級考試評分標准
英語四級考試評分標准如下:
英語四級考試試卷各部分的設計和命題參照大學英語的教學要求規內定的技能和標准容;大學英語四考試不設及格線。經過等值處理後的原始總分參照總分常模轉換成常模正態分,均值為500、標准差為70,報道總分在220分至710分之間。
在將原始分轉換成報道分時,各部分採用不同的分數量表,從而使各部分報道分的簡單相加之和等於報道總分。
英語四級的寫作和翻譯部分的閱卷依據評分標准。常模參照體現在考後各部分的原始分轉換成報道分時,分別參照各部分的常模。因此,考試既是標准相關又具有常模參照的性質。
成績公布
根據往年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公布時間間隔,一般成績會在考試結束後的66天左右公布。
成績查詢
大學英語四級和六級成績查詢方式:考生可以通過網上免費查分和收費簡訊查分兩種方式進行。
③ 英語四級怎麼評分的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的原始分數在經過加權、等值處理後,參照常模轉換為均值回為500、標准差為70的常答模正態分數。同時,四、六級考試不設及格線,考試合格證書改為成績報告單。
四級考試單項分的報道分為四個部分,這四個部分以及各部分所佔的分值比例分別為:聽力(35%)249分、閱讀(35%)249分、綜合(10%)70分、寫作和翻譯(20%)142分。四級要500分以上(包含500)可以考口語,六級要425分(包含425) 各單項報道分相加之和等於報道總分。
(3)英語四級口語計算機評分擴展閱讀
成績公布:根據往年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公布時間間隔,一般成績會在考試結束後的66天左右公布。成績查詢:大學英語四級和六級成績查詢方式:考生可以通過網上免費查分和收費簡訊查分兩種方式進行。
英語四級考試目的是推動大學英語教學大綱的貫徹執行,對大學生的英語能力進行客觀、准確的測量,為提高我國大學英語課程的教學質量服務。國家教育部委託「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負責設計、組織、管理與實施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
④ 大學英語四級評分標准
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的原始分數在經過加權、等值處理後,參照常模轉換為均值為500、標准差為70的常模正態分數。同時,四、六級考試不設及格線,考試合格證書改為成績報告單。
四、六級考試單項分的報道分為四個部分,這四個部分以及各部分所佔的分值比例分別為:
英語四級各檔的分數分布是:聽力(35%)249分、閱讀(35%)249分、綜合(10%)70分、寫作和翻譯(20%)142分。
總分計算公式:
(4)英語四級口語計算機評分擴展閱讀:
一、新大學英語四級考試試卷結構
就所測試的語言能力而言,試點階段的四級考試由以下四個部分構成:聽力理解;閱讀理解;完型填空或改錯;寫作和翻譯。
聽力理解部分分值比例為35%;其中聽力對話15%,聽力短文20%。聽力對話部分包括短對話和長對話的聽力理解;聽力短文部分包括選擇題型的短文理解和復合式聽寫。
閱讀理解部分分值比例為35%;其中仔細閱讀部分(Reading in Depth)25%,快速閱讀部分(Skimming and Scanning)10%。
仔細閱讀部分分為:選擇題型的篇章閱讀理解;篇章層次的詞彙理解(Banked Cloze)或短句問答(Short Answer Questions)。快速閱讀理解部分測試的是瀏覽閱讀和查讀能力。
完型填空部分分值比例為10%。完型填空部分採用單項選擇題型,改錯部分的要求是辨認錯誤並改正。
寫作和翻譯部分分值比例為20%;其中寫作部分(Writing)15%,翻譯部分(Translation)5%。寫作的體裁包括議論文、說明文、應用文等,翻譯部分測試的是句子、短語或常用表達層次上的中譯英能力。
二、評分標准
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的原始分數在經過加權、等值處理後,參照常模轉換為均值為500、標准差為70的常模正態分數。同時,四、六級考試不設及格線,考試合格證書改為成績報告單。四、六級考試單項分的報道分為四個部分,這四個部分以及各部分所佔的分值比例分別為:
英語四級各檔的分數分布是:聽力(35%)249分、閱讀(35%)249分、綜合(10%)70分、寫作和翻譯(20%)142分。
另外四級要500分以上(包含500)可以考口語,六級要425分(包含425) 各單項報道分相加之和等於報道總分。
⑤ 公共英語四級分值分配 口語分數多少呢
公共英語四級,簡來稱PETS-4。考試自分筆試和口試兩部分,其中筆試包括:聽力、語言知識、閱讀和寫作。筆試和口試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給《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合格證書》。
PETS考試將筆試和口試分成兩個相對獨立的考查。筆試成績是聽力、英語知識運用、閱讀理解和寫作部分成績的總和,滿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口試滿分5分,3分以上(含3分)為合格。
該級考生應能參與一般性或專業學術話題的討論,不僅能夠詢問事實,還能詢問抽象的信息。能夠就某一觀點的正確與否進行爭論,詳細說明一個問題,一個過程,或一個事件。
復習資料的話可以用《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第四級考試大綱》是1999 年 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 張喻雲。
⑥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多少分可以參加口語考試
沒有分數限制的。
2017年開始報考口語考試資格為:
考試分為全國大學英語四級口語考試(CET-SET4),全國大學英語六級口語考試(CET-SET6)。
四級口語考試:完成當次四級筆試報考後方可報考四級口試,例如完成2017年6月CET4報考後可報考2017年5月CET-SET4。
六級口語考試:完成當次六級筆試報考後方可報考六級口試,例如完成2017年6月CET6報考後可報考2017年5月CET-SET6。
口試不需要筆試過一定分數線才能報考,口試筆試分開考。
(6)英語四級口語計算機評分擴展閱讀:
英語四六級口語考試技巧
1、多運用序數詞
口語考試就像寫作一樣,需要邏輯清晰、條理清楚。而運用序數詞可以讓你的敘述聽上去有條理、有邏輯。所以在口語考試的時候要多使用像first of all, further more, finally等等表示遞進關系的詞語。
2、增加和搭檔的互動
在四六級口語考試中,除了考生與模擬考官之間的問答外,還有一個環節是考生和搭檔之間的互動,這就有點像BEC口語考試了。
考官不僅以你的個人表現來評判,而是更加看重你和搭檔之間的互動合作,所以在這種情況下,需要和搭檔的互動一定要熱烈,讓考官聽出你是在運用自己的口語儲備答題。
3、積累地道的英語口語表達
其實所有口語考試都萬變不離其宗,平時就要多積累一些地道的常用英語口語表達。
比如在美劇中和電影里多留意地道的英語台詞,比如說「我認為」,很多人都會用I think,但是你可以用My view is that...口語考試官就喜歡新鮮有趣一點的表達。
⑦ 英語自動化口語測試人機對話,電腦是如何評分的,依據是什麼
考試結束後,計算機記錄下考生的答案後,不僅能綜合打分,還能生成評估報告專,指出考生的具體屬問題,比如說語音不標准、語調不準確等。各市在3天內通過自動化評估,把成績統一上報省教研室。省教研室經過復檢後,7天內下發各市。聽力測試全是選擇題,有唯一的標准答案,電腦評分很簡單。而對於學生的口語表達能力,計算機評估系統將主要從考生語言表達的完整性、准確性、流利性、韻律性等方面進行綜合評估。修改 軟體目錄 廣告.txt 文件成你自己的內容
⑧ 英語四級口語,計算機二級考試
一般不是學校有人叫你報的么?
⑨ 英語四級評分標準是什麼
2005年6月英語四級權威評分標准
[suiwo] 於 2005-10-10 09:11:51上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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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計分體制
自2005年6月起,四、六級考試的分數在經過加權、等值、常模轉換等數據處理後,將報道為均值500、標准差70的常模正態分,不設及格線,取消證書,改發成績報告單,以利於廣大師生和學校行政部門根據本校的教學實際,合理使用四、六級考試的成績和相關數據。
二、 成績報道
1、 成績報道
自2005年6月考試起,報道的總分滿分為710分,各單項分之和等於總分。對總分在220分以上(含220分)的考生發放成績報告單。凡總分在220分以下者(包括缺考者和作弊違紀者),其單項分和總分均計為0分,不發成績報告單。
本次(2005年6月)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各單項成績的計分如下:聽力部分(20%)滿分為142分;閱讀部分(40%)滿分為284分;綜合部分{(25%)單選題(21%)寫單詞(4%)}滿分為178分;作文部分(15%)滿分為106分。單項部分如沒有作答或全部答錯,該部分成績計為0分。
考試內容和題型改革以後,將另行公布各單項成績的計分比例和滿分分值。
2、 成績報告單
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報告單的內容(詳見樣張):
發放部門: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委託發放單位: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
分數報道: 總分、各單項分
考生信息: 姓名、學校和院(系)、考試時間、准考證號、身份證號或其它有效身份證件號
其他信息: 成績單編號、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網址
考生照片: 2寸證件照片
註:因部分考點在組織2005年6月考試的報名時未能採集考生的照片信息,這部分考生的成績單上無照片。
3、 發放方式
成績報告單由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通過各省、市、自治區負責四、六級考試的教育考試機構發至各校教務處,再由教務處發至考生。
三、 向考生發布的考試成績信息
1、 總分報道分
四、六級考試的總分報道分是常模正態分。在考試成績發布後,考生可根據考試委員會提供的分數百分位對照表(見考委會網站www.cet.e.cn),了解自己的成績在所參照的常模群體中的百分位置。
2、 單項報道分
四、六級考試的單項報道分亦為常模正態分。在考試成績發布後,考生可根據考試委員會提供的單項分數百分位對照表(見考委會網站www.cet.e.cn),了解自己的單項考試成績在所參照的常模群體中的百分位置。
四、 向各校發布的統計數據
1、 考生個人的成績,包括總分報道分和單項報道分;
2、 不同群體的成績統計。統計數據包括:全國、重點院校、非重點院校以及本校的總分報道分和單項報道分的百分位分布、均值和標准差。統計數據按各年級和全體考生分別報道。
五、 考試報名資格
1、 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報名資格
計分體制改革後,各校須嚴格執行「學完四級考四級、學完六級考六級」的規定,避免學生提前報考。
計分體制改革後不設固定的六級報考資格線。考委會將根據前一次四級考試的總體情況,在420480分區間確定一個分值,作為當次報考六級的資格,此資格線適用於歷次參加過四級考試的在校生。2005年6月以前已獲得四級證書的在校學生,憑四級證書報考六級。
2007年1月考次起,不再接受非在校生的報名。
2、 大學英語四、六級口語考試報名資格
計分體制改革後報考口語考試的資格線,四級暫定為550分;六級暫定為520分。2005年6月以前已獲得四、六級證書的在校學生,報考口語考試的資格線仍為四級80分或六級75分。
六、 成績管理
1、 2005年1月證書有關信息的更正
凡因報名過程中出現操作差錯而造成證書上考生姓名、系別名稱等信息出現錯誤而需更改者,必須憑考生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證明(含參加考試時間、考試級別、准考證號、成績並加蓋公章)、證書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向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提出申請。經核實後予以更正,並更換證書。如考委會辦公室審核後,確定不能予以更正,將回函說明。
受理時間:2005年9月15日至12月15日。其他時間不予受理。
辦理方式:申請者必須通過郵局(考委會辦公室不予當面受理)將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證明、證書原件和身份證復印件以及申請者的姓名及詳細通訊地址掛號郵寄至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具體方式見9月中旬考委會網站上的通知)。考委會辦公室將更正後的證書掛號郵寄至申請者本人。
2、 2002年1月以後各次考試成績證明的補發
凡參加2002年1月至2005年1月各次考試的考生,如證書遺失,則只能補發成績證明。需要補發成績證明的考生,須憑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證明(含參加考試時間、考試級別、准考證號、成績並加蓋公章)和身份證復印件,向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提出申請。經核實後,補發由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統一印製的 「CET考試成績證明」,不再補發證書。如考委會辦公室審核後,確定不能補發成績證明,將回函說明。
對參加2002年1月以前考試的考生,不再補發成績證明。
受理時間:2005年9月15日至12月15日。其他時間不予辦理。
辦理方式:申請者必須通過郵局(考委會辦公室不予當面受理)將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證明和身份證復印件以及申請者的姓名及詳細通訊地址掛號郵寄至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具體方式見9月中旬考委會網站上的通知)。考委會辦公室將「CET考試成績證明」掛號郵寄至申請者本人。
3、 2005年6月以後成績證明的補發
考試後兩年內,凡因成績單遺失而需補發成績證明的考生,須憑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證明(含參加考試時間、考試級別、准考證號、成績並加蓋公章)和身份證復印件,向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提出申請。經核實後,補發由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統一印製的「CET考試成績證明」。如考委會辦公室審核後,確定不能補發成績證明,將回函說明。
受理時間:每年集中辦理2次。第一次:3月15日至6月15日。第二次:9月15日至12月15日。其他時間不予受理。
辦理方式:申請者必須通過郵局(考委會辦公室不予當面受理)將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證明和身份證復印件以及申請者的姓名及詳細通訊地址掛號郵寄至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具體方式見9月中旬考委會網站上的通知)。考委會辦公室將「CET考試成績證明」掛號郵寄至申請者本人。
4、 2005年6月以後的成績核查和成績單確認
1) 成績核查:
凡需要對本人成績進行核查的考生,須憑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證明(含參加考試時間、考試級別、准考證號、成績並加蓋公章)、成績單復印件和身份證復印件,向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提出申請。
受理時間:每次考試成績發布後兩個月內。
辦理方式:申請者必須通過郵局(考委會辦公室不予當面受理)將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證明、成績單復印件和身份證復印件以及申請者的姓名及詳細通訊地址掛號郵寄至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具體方式見9月中旬考委會網站上的通知)。考委會辦公室將核查結果掛號郵寄至申請者本人。
2) 成績單確認:
考委會正在建立網上成績單確認系統。何時開通,請留意考委會網站上的通知。
七、 近期四、六級考試改革工作的進程
經教育部高教司批准,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改革從2006年1月開始試點,參加試點考試的對象是180所大學英語教學改革試點院校的部分學生(試點方案另行通知)。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將於2005年9月公布新的四級考試樣題,於2006年3月公布新的四級考試大綱。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改革試點從2006年6月開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將於2006年3月公布新的六級考試樣題,於2006年9月公布新的六級考試大綱。全面實施改革後的四、六級考試的時間暫定為四級2007年1月、六級2007年6月。